重点监管对象筛查
许可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问题导向、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结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持证企业设置不同比例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问题导向,根据日常监管掌握,或某一阶段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反映集中的地区或反映集中的问题,按照不同信用等级,差别化开展问题监管。
(3)按照非现场监管的方式,采用信息技术手段,记录、分析持证企业执行许可制度的情况,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差别化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在国家能源局及相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网站进行通报。
对于信用良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中概率降低20%,检查通过非现场监管的方式进行。
对于守信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或非现场监管的方式进行。
对于失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中概率提高20%,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除检查许可条件的维持情况外,同时对其以来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至少对其开展一次现场检查,除检查许可条件的维持情况外,同时对其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在开展专项监管、定点监管或问题监管时,将其列为必查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