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取消、下放和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措施 |
1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市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取消 | 1.与市金融部门对接,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含设立、变更、注销)的信息在作出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市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据此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 |
2 | 新申请肥料登记证初审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1.取消“肥料登记初审事项”中的五类肥料(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登记初审(包含新申请、续展、变更)。 2.五类肥料(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直接在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备案。 | 1.对不按要求备案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市场流通的五类肥料(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产品开展抽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3 | 续展肥料登记证初审 | ||||
4 | 变更肥料登记证初审 | ||||
5 | 新申请复混肥肥料登记证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1.取消“权限内肥料登记”事项中的“新申请复混肥料肥料登记证审批”“续展复混肥料登记证审批”业务办理项。 2.“权限内肥料登记”事项中的“变更肥料登记证审批”“注销肥料登记证审批”业务办理项不再受理二类肥料(含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变更、注销申请。 3.增加复混肥、掺混肥肥料备案事项。 | 1.建立健全部分肥料产品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市场流通的二类肥料(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产品开展抽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6 | 续展复混肥肥料登记证审批 | ||||
7 | 变更肥料登记证审批 | ||||
8 | 注销肥料登记证审批 | ||||
9 |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 1.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 2.增加“乡村兽医备案”事项。 | 1.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要求备案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10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承接。设置2个办事项:1.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 2.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 | 1.严格实施许可,加强对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和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的监管。 2.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及时将许可信息推送至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海关等部门。 3.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
11 |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初审 | 市商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商调字〔2019〕47号) | 取消 | 1.及时更新成品油批发、仓储,原油销售、仓储经营企业台账,掌握企业经营相关情况信息。 2.严格检查。按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突出特殊敏感时间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经营、管理规定。 3.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措施,完善成品油批发、仓储,原油销售、仓储企业监管措施。 4.加强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如发现违法违规等行为,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等部门。 |
12 | 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初审 | 取消 | |||
13 | 成品油及原油经营资格年检 | 取消 | |||
14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市商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 | 下放至区级商务部门 | 1.及时更新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台账,掌握企业经营相关情况信息。 2.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结合新形势特点,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度检查、公示公告等制度,确保成品油经营秩序正规有序。 3.严格检查。按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突出特殊敏感时间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经营、管理规定。 4.加强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如发现违法违规等行为,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等部门。 |
15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市区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取消 | 1.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注意防止以服务之名行审批之实。 2.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督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
16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资质认可 | 区卫生健康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 取消 | 1.适当降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条件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标准,引导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换领新的乙级资质证书,拓宽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域范围。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查,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17 |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 市园林绿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取消 | 1.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体现林草部门关于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新增或续期的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审批事项及时反馈意见。 2.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
18 | 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取消 | |||
19 | 草种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 市园林绿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种管理办法》 | 取消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草种进出口企业落实标签、档案、质量管理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2.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20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初审 | 市园林绿化局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管理办法》 | 取消 | 1.对占地较大的项目、旅游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等申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引入专家现场考察和评审程序,科学评审对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及时总结取消“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初审”后办理行政许可经验问题,积极与国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接,适时完善相关规定。 |
21 | 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市广电局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承接 | 1.将依据新修订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2.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情况报送至广电总局,并向社会公示辖区内区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频道开办情况。 3.完善技术监管措施,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播出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
22 | 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 市广电局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2020]13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向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核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20]61号) | 承接 | 1.建立健全审批情况信息共享、节目报备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将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播出的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系统。 2.指导督促新闻单位建立健全总编辑负责、节目播前审查、重要节目播出管理等制度。将有关节目纳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平台,加强内容监管。发现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