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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向本机构提出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新申请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本机构将自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许可证。
联系电话:51968566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
202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