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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51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经审查,对以下发、输电单位做出如下电力业务许可决定:
一、准予以下单位新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五凌阿拉善右旗电力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510521-01083
装机容量:100MW
二、准予以下单位许可变更
1.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赞皇新能源分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转让已运营机组(机组受让人:康保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赞皇分公司)。
装机容量:270MW
2.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建改建输电线路、变电设施
主网架变更后情况:500kV输电线路长度7391.9公里,500kV输电设施容量53751MVA;500kV以上输电线路长度761.52公里,500kV以上输电设施容量12000MVA。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7月12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