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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7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变更申请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现予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省份
申请事项
1
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
申请人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
2
临西县朗源太阳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3
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4
龙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5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
6
京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7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机组容量变更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