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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基础数据。对于本次选取的典型电网工程,请相关电网企业填写《电网工程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提供相关文件(见附件4)并撰写自查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5)。对于重点工程“回头看”项目,只需填报附表3-1或3-2。
各电网企业要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于6月底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局市场监管司(同时报送相应派出机构)。
(二)汇总分析阶段(7月)
市场监管司组织电规总院、中电联等单位人员对电网企业报来的材料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初步筛查各工程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现场监管阶段(8月至9月)
市场监管司根据资料分析及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电力司组织相关派出机构、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电规总院、中电联等单位人员和第三方专家对部分工程进行现场监管。现场监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至12月)
国家能源局组织汇总梳理监管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视情采取情况通报、约谈监督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形成监管报告,适时按程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