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49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经审查,准予以下单位新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1.张北国容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910321-01323
装机容量:100MW
2.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910321-01324
装机容量:30MW
3.晋州华融清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10321-01322
装机容量:12MW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7月5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7月8日印发 |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网站“许可业务办理入口”中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