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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3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输电类)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准予许可,现予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省份
装机容量(MW)
申请事项
1
五凌阿拉善右旗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100
新申请
2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省
许可事项变更
3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赞皇新能源分公司
270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装在一个档案盒里;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回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6.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网站“资质许可业务办理入口”中的“联系方式”。